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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06-08 点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 号)、《关于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校党字〔2017〕51 号)以及《湖南商学院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为引导学生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体本专科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积分内容及标准

按照“学生党建以学生为主来做”“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思路,积分管理围绕学生党员“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进行设置。 同时,设置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详见《湖南商学院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内容及标准》(附件 1)。

三、操作程序

学生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毕业年度学生党员积分周期为半年),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1.年初制定标准。从 2018 年开始,每年初,学生党支部按照“四个合格”标准,结合学生党支部实际情况,可根据《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内容及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同时,党支部安排党小组组长或组织委员担任记分员, 或推选产生记分员。

2.月末自主申报。每月的主题党日上,学生党员对照积分管理内容及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提交积分申报材料。党支部组织审核学生党员的申报材料,结合党支部评分项目的得分情况,为每位学生党员建立《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卡》(见附件 2)。

3.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学生党员 每月自主申报项目和党支部评分项目的得分情况,对每名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得分统计表》(见附件 3)。学生党支部将季度得分情况进行公布或公示,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并反馈。

4.年底评定存档。每年底,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将年度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卡装入党员档案。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党员,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培养考察、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积分排名靠后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党 员,应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其中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置。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党委要把学生党员积分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坚持客观 公正、民主公开,让学生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及基础建设,不搞形式主义,不作短期行为。

2.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工作从 2018 年 1 月起面向所有学生党支部全面铺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党委 组织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本方案,了解积分管理的项目内容 及标准。

3.二级学院党委根据学生实际,可参照本方案针对入党积极 分子制定类似的积分管理细则,以调动其积极性。

附一:《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内容及标准》.doc

附二:《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卡》.doc

附三:《湖南商学院本专科学生党员积分管理得分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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