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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联系师生制度

发表时间:2018-06-2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院领导与师生的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师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院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院领导联系师生制度。

一、院领导联系师生,教师以个人为单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个院领导联系若干名教师和若干个班级。

二、院领导要经常深入师生之中,除工作接触外,每人每学期至少联系师生谈话2-3次,与联系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谈话3-5次,及时发现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尽力帮助解决。

三、院分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分工会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院主要领导要出席并认真听取意见,对有关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

四、对师生反映出来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问题,院领导要反映灵敏,及时提议召开党政联席会予以研究解决。

五、院领导联系师生情况,作为院分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并形成制度。生活会上,每位领导要进行总结检查,既肯定成绩又找出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六、每学期末,院领导要通过全体党员会、全体教师会、学生干部会和学生大会等渠道,向师生通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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