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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表时间:2018-12-11 点击次数:

为规范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党员思想,增进团结,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内同志之间增进了解、沟通情感、消除隔阂、改进作风、改正缺点、加强团结、共同推进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每学期分别开展一次学院分党委党员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之前,学院分党委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会议日期和主要议题,并报请组织部批准。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条 参会人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热忱帮助同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进团结,挖掘存在不足和缺点,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学院分党委及时向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对参会人员的整改措施,要加强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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