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表率,根据中央、省委的精神和学校党委、纪委的学习部署和要求,11月26日下午,学院党总支在301教室组织召开了全院党员大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朱斌同志应邀作辅导讲座,院党总支吴明育书记主持大会。

朱斌同志就《准则》《条例》作了三点解读。第一,《准则》《条例》出台背景。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最大威胁”,正是根据这些现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严明纪律,从严执纪,由此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准则》《条例》主要特点和基本框架。主要特点一是纪法分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二是划立红线,强调追责,明确六个“负面清单”;三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成果制度化,精准化,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基本框架是《准则》对党员提出了四条自律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也提出了四条自律规范,《条例》主要强调了党员六大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第三,《准则》重在立德,《条例》重在立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修身,廉洁持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做好表率,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吴明育书记要求全员党员要坚持高标准,原本自学党员四条廉洁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四条廉洁纪律规范,内化于心;守住底线,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外化于行;勤奋努力工作,形成干净、扎实干事的风气。

张漾滨院长指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要放在三个大背景下体会,一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核心力量,对党和党员的要求要高于其他党派和普通群众;二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由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由工业社会到知识社会,国家由封闭到开放,思想多元,行为多元,思潮多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何永葆先进性,如何引领人民群众,这就考验着共产党员的战斗力,战斗力从何而来,从《准则》《条例》中来。三是《准则》《条例》不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干事,而是要求党员干部有责任,有担当,干净干事,要克己奉公,有奉献意识,学院班子成员,教师党员,学生党员要在各自职责领域带好头,做好表率。
这次党员大会是一次深刻的党纪条规教育,大家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规,做好全院师生的表率。(杨建供稿)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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