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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考生权益,做好今年招生工作

发表时间:2014-07-02 点击次数:

学校于今年6月27日下发《湖南商学院招生纪律“八不准”规定》,我院于6月29号上午召集院务会议组成人员及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不做有损考生权益之事,不行有违教师师德之为。

我院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组织运行,如实向考生及家长宣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办学模式、办学特色、办学实力和办学成绩,是全体老师共同的职责;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按招生指南如实回答考生及家长的提问,如实指导考生填写生源登记表,是招生工作人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招生工作人员在进行招生宣传和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时,必须坚持招生政策而不失热情,坚持理性宣讲而不感情用事,坚持事实引导而不虚假诱导。对不确定的事项,我们明确答复不确定;对违犯政策的事,我们明确答复不可能。不允许招生中介介于我院招生工作,不欢迎非考生及家长本人前来咨询。我们欢迎有志成长为国际型商务人才的考生前来我校咨询,我们欢迎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就读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有志就读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必须在高职专科栏填报我校志愿且在考生档案投至我校后,及时来校招生办办理规定手续,才能正常录取。考生在选择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要注意自己的求学目标和学习基础,要考虑中外合作办学的求学难度和教育管理模式,不要轻信他人的评价,不要盲目自信。不想成为国际型商务人才、英语基础差、学习习惯不好、纪律意识差者,就不要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的是“3+1”办学模式,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后还要到国外合作高校深造一年,获取我国政府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学生在学好英语的基础上更要学好专业,不是社会上所传言“轻松、自由、浪漫”的大学,而是学习任务重、管理要求严,采取半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学习平台。到我校国外合作高校学习是有条件的,英语IELTS成绩6分或以上,专业入学考试合格,我校三年学习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大专毕业证书。没有学生刻苦认真的学习,是不可能实现其求学目标的。

国际教育学院    张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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