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商学院学生手册》学籍管理第二十二条规定,我院为毕业班学生安排两次重考的机会。时间是每年12月份和次年的3月份。毕业班学生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课程(不含不及格课程)可申请重考,同一课程以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为确保重考考试的公正、公开、公平,教学管理部在张漾滨院长的指导下,在徐姝副院长的直接带领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规范组织。2010年11月初,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教学管理部对提出重考申请的272人次的学生和报考科目进行公示。考试过程中坚持严肃考纪考风的原则,2010年12月20日至30日安排了37门,272人次的重考课程考试。2011年1月6日,教学管理部对重考成绩进行了公示。
重考过程反映大部分同学能认真对待考试,按时参加,认真答题,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少部分同学由于自身原因旷考,学校对旷考的学生将取消第二次报考旷考科目重考的资格。
教学管理部将秉承“以生为本”的原则,一如既往地将08级第二次重考工作组织得更好!
教学管理部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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